60%新公布的典型广告案件都违反了这条法律(包括中国邮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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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件报道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第一批20例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,包括绝味鸭脖、今日头条、中国邮政违法广告案等。
据统计,其中12例也就是60%的案件都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。其中涉及到的不乏医药、房地产等行业。
二、案件一览
涉案公司包括:
1、河北石家庄积水医疗科技(中国)有限公司
2、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
3、上海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4、上海心知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5、浙江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
6、安徽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
7、福建平潭海峡如意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
8、湖北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有限公司
9、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
10、广东佛山铂晟置业有限公司
11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酉阳县分公司
12、海南三亚旭阳旅行社有限公司
三、案件剖析
为什么说这些案件集体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呢?让我们先看其中的三个典型案件:
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
发布虚假广告案
当事人分别发布印刷品和户外广告,广告含有“奢装”交房内容,而实际是以毛坯方式交房。
该广告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2018年2月,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,罚款85.4万元。
上海心知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发布虚假广告案
当事人利用互联网上的互动百科词条进行宣传,虚构《抗衰老圣典》中相关内容,冒充“百龄堂盐藻虾青素”“百龄堂盐藻”具有临床医学功效;利用自有网站虚构科研机构和科研数据成果,冒充“百龄堂极藻5S”对疾病治疗有效。
当事人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。
2017年11月21日,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,罚款30.32万元。
安徽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
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
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,含有“3分消炎、10分灭菌、不复发”、“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%”等保证功效的内容。
该广告虚构接受服务的效果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。
”2018年1月,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。
四、相关法律
这里是有关法律条例原文,你可以了解更多的违法情形。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虚假广告:
(一)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;
(二)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规格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质量、价格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;
(三)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;
(四)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;
(五)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案件总结
让我们牢记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的
「不存在、不符实、假证明、假效果」
看穿「虚假误解」的违法广告形式
以避免「被欺骗、被误导」!
六、小试金睛
先来练练手:
以下案例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几款?
福建平潭海峡如意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
发布虚假广告案
当事人发布房地产广告时,将卧室及阳台标注为不计建筑面积,宣传为赠送的面积,属于可改造的空间等内容,对客户购买意向有实质性影响,严重误导消费者。
PS:当地监管局罚了多少钱?
马上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~
客官
住手
下面
还有
所以呀~
不违法的广告应该是这样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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